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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健康

“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

2011.11.28 20:00  来源:

“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

      据卫生部统计,我国目前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42.9万例,其中艾滋病病人16.4万例。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将其作为关系到民族兴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问题纳入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自1985年我国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以来,近几年我国艾滋病疫情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艾滋病疫情上升幅度有所减缓。近几年,随着中国艾滋病宣传教育、咨询检测和抗病毒治疗等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越来越多,治疗后病人的病死率显著降低。
      近两年的艾滋病监测结果表明:艾滋病疫情上升的幅度有所减缓。年报告感染者和病人数的环比增长率由2008年的16.8%降低到2009年的9.3%,2010年1-10月同比增长率下降了1.4%。    
      二是性传播所占比例继续上升,男男同性传播上升速度明显。
      三是局部地区和特定人群疫情严重。云南、广西、河南、四川、新疆和广东6省累计报告感染者和病人数占全国报告总数的77.1%。

      目前,我国政府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欧盟等国际组织和英国、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广泛开展了多边或双边项目,加强了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我国政府本着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强化防治措施,遏制艾滋病的流行与蔓延。
      第一,增强政府的责任。我国政府将艾滋病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监视和检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艾滋病扩散的,将追究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我国政府承诺对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治疗药物,同时,建立艾滋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三,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危险行为的干预措施。大力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动员社会群众广泛参与;严厉打击贩毒吸毒、卖淫嫖娼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犯罪活动;倡导社区无毒品和健康的性生活。
      第四,保护艾滋病患者的正当权益,反对社会歧视。在全国建立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采取抗病毒治疗、人文关怀、生活救助等综合防治措施。
      政府对贫困的艾滋病病人给予经济救助,对其子女免收上学用度。
      第五,我国政府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社会抗击艾滋病的斗争,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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