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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副刊

中国的慈善事业,亟需全社会给

2011.12.10 21:00  来源:

      中国慈善事业方面的权威人士, 曾著有《中华慈善事业》一书的郑功成先生曾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说, 美国的慈善公益事业,美国社会福利不如西欧和北欧国家, 但整个社会仍然相对和谐的一个重要秘密是, 国民尤其是富裕国民通过自觉自愿捐献,使财富分配格局发生了良性变化,发达的慈善事业使富人有了回馈社会、帮助弱者的理想渠道。
  贫富差距虽是客观事实,社会矛盾却在一定程度上被软性消化。美国慈善公益团体掌控的资源高达美国GDP的8%~9%,即使纯粹的个人捐献也相当于GDP的2%以上。而在中国,有关调查表明,每年能够募集到的慈善资源不到GDP的0.05%,它对财富分配格局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中国先富起来的群体形象因缺乏慈善公益之举而并不鲜明,社会声望评价亦不高。所谓的“中国首善”,虽然精神可嘉,但其“高调慈善”之言行举止,却给人哗众取宠、作秀炒作之嫌,实属“另类的慈善”。
  我国慈善事业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慈善法规的欠缺、企业与公众社会责任感的淡薄和慈善机构自身发育不良,是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大发展的主要因素。
  郑教授认爲: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要强化立法规范。制定专门的慈善事业法或慈善机构法,明确其公益性质、使命及其管理、运行准则,严禁借慈善之名行偷税之实、通过慈善活动洗钱等违法犯罪行爲。
  其次,确立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将慈善捐献享受税前全额扣除的待遇作爲全国统一政策加以实施;遵循国际惯例,允许慈善机构从慈善捐献中提取管理与运行经费,以此改变慈善机构无米之炊的困境。
  第三,促进慈善机构严格自律。慈善机构不仅是独立社团法人,而且是社会文明与公共道德的形象载体。慈善机构应当在自治管理的同时建立严格的自律机制,并在社会监督与公开透明的条件下赢得公众支持。
  第四,努力形成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如领导干部带头参与慈善活动、大众传媒强化企业与公众社会责任与公共道德的宣传、社会各界弘扬和崇尚慈善人物等。
      笔者以爲,当前各级各地都在积极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爲此,既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强有力的政府干预机制,更要加强对慈善事业的管理、整顿和引导。因为,这个事业最具全人类共性,具有维系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减少社会冲突,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公德等重要功能。
  目前中国慈善事业管理的最大漏洞,是缺乏透明,捐赠的资财去向不明,冷落了为慈作善者的心;另有一些僭越在慈善事业之上的寄生者,打着慈善事业的幌子,招摇撞骗,贪婪敛财,使这项事业变了味。如此种种,均在整顿打击之列。在一次会议上,笔者认识了前国务院副总理吴桂贤大姐,她目前也在从事慈善事业。有趣的是,这位曾经的政府人士,如今从事慈善事业却是撇开政府,亲自踩点,亲自化缘,亲自送达,一步到位。个中缘由,细想便知。
  其实,中国人的慈心善举源远流长,可歌可泣,他们虽然八到九成人没入教会,不用诵经,可行善积德扶残助弱堪称国粹。我有一位挚友,家族不算富足,但其母信佛,行善成风。受严父慈母之训导,他们设立了“家族敬老基金”,对全村八十岁以上老人每年的生日、重阳、春节三次进行相帮。他们这种直接到位的解囊帮扶,是对中国慈善机构信任度的一种讽刺。
  据说,中国贫富悬殊境况,已步入世界“先进”行列。我想,构建和谐社会,倡导慈行善举,急需上述我那“挚友式”的不上镜头的直接解囊帮扶!而那些造势作秀的“捐款”、“送温暖”,对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公德意义不大,不可刻意去误导。
                                         (叶炳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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