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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治艾滋病感染者 广州有政策有行动
  来源:网上健康教育馆

通讯员: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办公室 刘琪莎   撰   稿: 感染科 刘启材 主治医师
 
     广州市HIV感染者/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现状
 
  广州市从1993年发现第一例的HIV感染者并进行抗病毒治疗,2003年底开展免费抗病毒治疗,治疗后效果逐渐显现,而且病人对艾滋病知识的提高和医院就诊环境的改善,越来越多的艾滋病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
 
  至今年6月底,我市报告的累计报告HIV感染者/病人的人数为9016例,现存活HIV感染者/病人病例7940例,其中艾滋病病例2560例。今年新报告数为879例,较2015年同期增加2.3%。我市的已开展治疗的艾滋病定点医院有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简称市八医院)和广东女子监狱医院。在市八医院治疗的HIV感染者/病人人数为8498人,今年新增治疗人数1117人,较2015年同期增长6.2%,占居住地在广州的可随访HIV感染者/病人的75.5%;能坚持服药并随访人员比例为93.5%之间,在治病人的HIV病毒抑制率为97.3%。有192名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超过10年以上,为当年病毒治疗总人数的55.7%左右。本市发现的HIV感染孕妇,可获得免费的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随访监测服务,至今在市八医院接受孕期母婴阻断治疗出生的婴儿接近300名,出生后监测HIV病毒均为阴性。
 
  近几年的研究表明,艾滋病的早期治疗对减低病毒对身体的影响,减少机会感染的发生、延长寿命、减轻抗病毒药物的毒副作用,减低性伴侣之间的病毒传播率有明显的作用。今年6月份国家卫计委调整了免费抗病毒治疗标准,提出:对于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以自愿为原则的基础上均建议实施抗病毒治疗。由于我市HIV新报告数仍在增长及抗病毒治疗后病人的寿命延长,对医院接诊的压力也逐步增大,为应对不断增加的病人数,近期准备拟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医院有南方医院和番禺中心医院。
 
  艾滋病医疗救助,广州有政策
 
  广州市政府对艾滋病的治疗十分重视。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文件对艾滋病的机会感染等治疗给予政策性和财政的减免。《广州市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减免费药物治疗实施方案(试行)》2005年于4月1日出台。方案规定,对具有本市户籍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或本市在读学生艾滋病感染者(凭借有效学生证和身份证可以享受广州市户籍优惠政策直至毕业),对其常见机会性感染住院治疗每人每年在7000元以内、门诊治疗每人每天在20元以内的费用额度实行减免。参加医保或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因艾滋病机会感染住院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为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落实国家的艾滋病防治政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局的《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项目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于2014年印发执行(穗人社发〔2014〕52号),通知将艾滋病门诊治疗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费用范围的门诊特定项目:职工医保每人每月800元,居民医保每人每月560元。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局在2014年印发《广州市艾滋病机会感染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穗民【2014】336号),通知明确了十二种的机会感染纳入救助范围,并按相关标准给予救助:
 
  1、确诊艾滋病及首次机会感染治疗前的相关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金支付100%,最高限额1000元;
 
  2、需要住院的,其社会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医疗救助金支付100%,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医疗救助金支付80% ,每一医疗救助年度的最高医疗救助金额为5万元。
 
  呼吁:消除歧视 携手抗艾 
 
  数据表明我市目前高达32%病人发病后才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病人晚发现比例仍高,不利于减轻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减少死亡和减少疾病的传播。同时,虽然经过20多年的艾滋病宣传,大众人群的艾滋病歧视仍然存在;在医疗卫生系统中,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正在逐步消除,但一些医院出于各方面条件的考虑,仍存在不愿接收需要手术治疗的艾滋病病人的现象。
 
  2016年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我国“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意在说明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预防是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消除歧视,携手抗艾,是全社会对抗艾滋病的共同职责。艾滋病的防治有赖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个人携手并肩,对艾滋病的救治也需更多的各专业的医生参与其中,让我们以实际行动遏制艾滋病流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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