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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同人群的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

  来源:中国疾控动态微信公众号

1.公众

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持续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给他人。

2.医务人员

咳嗽、咳痰2周以上的患者要警惕可能得了肺结核。

发现疑似肺结核或肺结核患者,要依法报告、转诊和登记。

在开具处方前对肺结核患者开展不少于10分钟的宣传教育。

关注当地执行的结核病诊疗惠民政策。

关注患者服药治疗期间的注意事项。

感染控制及个人防护。

3.肺结核患者

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避让他人、遮掩口鼻。

不要随地吐痰,要将痰液吐在有消毒液的带盖痰盂里,不方便时可将痰吐在消毒湿纸巾或密封痰袋里。

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如必须去,应当佩戴口罩。

居家治疗期间,应当尽量与他人分室居住,保持居室通风,佩戴口罩,避免家人被感染。

治疗期间要按医生嘱咐定期复诊,发生不良反应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要树立信心,按医生要求规范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都可以治愈。自己恢复健康,同时保护家人。

多吃有营养餐食,加强锻炼,提高抵抗力帮助康复。

4.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和定期复查,坚持完成规范治疗。

如出现咳嗽、咳痰等症状要及时就诊。

对于结核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服药可以减少发病。

注意房间通风和个人防护。

5.教师

学校是结核病防控的重点场所。教师发现咳嗽、咳痰2周以上的学生,应督促其及时就诊。

结核病检查是学校常规体检项目之一,教职员工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工作。

督促学生养成教室、图书馆和宿舍等室内公共场所勤开窗通风习惯。

依据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管理患病学生的休学、复学。

关爱患结核病的学生。

6.学生

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

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学校发生肺结核疫情后,学生应配合接受结核病筛查。

要关爱患结核病的同学。

7.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享受和当地居民同样的结核病诊疗惠民政策。

患者尽量留在居住地完成全程治疗,如必须离开,应主动告知主管医生,并由医生为其办理转出手续,以便患者返乡后可以继续接受治疗管理。

患者返乡或到新的居住地后,要主动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接受治疗管理。

8.志愿者

人人参与、奉献爱心,共同预防结核病。

为公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

为患者开展宣传,帮助其树立治疗信心、提高治疗依从性、促进治疗康复。

开展宣传时做好个人防护。

消除歧视、关爱结核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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