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健康教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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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

2011.11.30 11:03  来源:广州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

穗艾办[2011]7

 

各区(县级市)防艾办,各相关单位:

    2011121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Getting to zero),副标题是“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2011]24),要求各地、各部门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在121前后开展系列活动。为了做好我市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级市防艾办要紧密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宣传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织辖区防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医疗单位开展系列活动,重点宣传《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防治相关知识、“四免一关怀”政策相关内容、以及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母婴阻断等干预措施,提高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消除歧视的良好防治氛围。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声势。我办将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包括:121在越秀区英雄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广州卫生》出版防治艾滋病专版;广州市健康教育网(www.gzhe.net)开设“世界艾滋病日”宣传专栏;在城市电视、公交视频滚动播出《预防艾滋病》电视公益广告,为期一个月;在南方都市报刊登公益广告;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市民发送防治艾滋病知识短信;在公交车候车亭平面灯箱张贴预防艾滋病核心信息广告。同时,我办将组织编印一批宣传资料,发放至各区、县级市。资料包括:艾滋病防治宣传画、折页、单张、宣传台历、展板、《广州卫生》艾滋病防治专版等。

    请各区(县级市)防艾办参照我办的活动形式,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配合市中心会场的活动,在辖区内人流量相对较大、现场效果较好的中心广场区域,组织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向市民广泛宣传预防艾滋病等知识。

    ()组织辖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世界艾滋病日”义诊咨询宣传活动。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社区内举办一场预防艾滋病知识讲座。

    ()及时将市印发的各类宣传材料发放到医疗卫生机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类单位,指导其开展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在人流密集的火车站、客运站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图片巡回展。

    三、市健康教育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八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市皮肤病防治所等单位要根据各自防治艾滋病工作职责,利用本单位健康教育阵地,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活动,并配合我办做好现场宣传活动。

四、各区、县级市健康教育机构要做好活动期间各类宣传资料的准备和分发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相关活动,收集整理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情况小结和有关材料报送市健康教育所。市健康教育所汇总全市情况后,于1220前将本次活动工作总结报我局疾控处。

 

  附件:1.“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口号

       2.国艾办函[2011]24

 

  广州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口号

1、“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

2、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

3、政府动员,全民行动,同心携手,防治艾滋

4、正确使用安全套可有效预防艾滋病经性传播

5、消除歧视,共防艾滋

6、艾滋不可怕,预防有办法

7、远离毒品,预防艾滋

8、预防艾滋病,免费去检测

9、青少年是预防艾滋病的主力军

10、相互关爱,共享生命

 

附件2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

 

国艾办函(2011)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部委成员单位:

    2011l 21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Gett ing to zero),副标题是“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精神,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五扩大,六加强”综合防治措施,推动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深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在121前后开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重发挥党政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主动参与艾滋病日活动,深入基层,看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要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第一线,听取防治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慰问防治工作人员,推动防治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今年的宣传主题,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领导干部的艾滋病防治政策培训,将艾滋病防治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

    二、认真落实新闻媒体宣传工作任务

    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履行责任,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将开展好今年艾滋病日活动的宣传作为新闻宣传媒体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新闻报道、科普知识、人物访谈、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将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三、积极开展艾滋病检测治疗宣传活动

    各地要大力宣传“四免一关怀”政策,广泛宣传积极治疗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积极治疗的宣传活动。要动员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接受检测,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开展检测咨询,及时发现感染者和病人,对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服务。要大力宣传治疗效果,促进更多符合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治疗;动员家庭和社区参与,帮助感染者和病人提高治疗依从性。

    四、统筹安排艾滋病日活动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部委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围绕艾滋病日宣传主题,安排本系统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教育、文化等部门,要利用好学校、艺术表演和文化娱乐场所等阵地,动员大中学生和文艺表演人员开展防治宣传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要针对各自的工作对象人群,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各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要制定艾滋病日活动计划,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安排好艾滋病日宣传各项工作。

    为支持各地宣传工作,我办委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编印制作了主题海报等宣传材料,近期将材料的电子模版和部分材料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级卫生部门要主动配合,为各部门的艾滋病日活动提供宣传内容、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

    艾滋病日活动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本地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20111231前报我办。

 

  联系人:国艾办政策协调部周郁、陈清峰

  联系电话:01083164579

  传  真:01083164579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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