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广州规划

实施建设有保障

2015-04-03  来源:网上健康教育馆

“健康广州”的建设有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建立广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召集人,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第二召集人,市政府秘书长、协助分管卫生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规划局、城管委、体育局、工商局、林业和园林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食安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健康城市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协助分管卫生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3个专责工作组和专家顾问组。项目实施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各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各项目的牵头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导评估组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制定督导方案和评估体系,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综合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策划健康城市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和健康城市相关知识的普及;收集信息,及时编写简报反映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专家顾问组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对建设健康城市的工作开展调研与评估,提出建议并指导工作的开展,组织、参与建设健康城市课题研究工作。

各区、县级市政府相应建立本辖区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

(二)落实财政投入,实施项目管理

将健康城市建设项目预算纳入财政预算项目,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确保每年项目预算资金及时到位。建立财政经费项目管理制度,实施项目化管理,专款专用,落实项目进度、绩效评价。

(三)各负其责,稳步推进

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根据本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规划实施。市有关部门,尤其是承担具体指标任务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从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探索建立全市健康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和市民健康行为监测系统,委托专业机构定期监测,全面、科学、公正地评估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年度计划,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每年末进行总结,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重点项目组织评估。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强化建设健康城市的舆论导向,宣传建设健康城市理念,弘扬新风,树立典范,开展各项公益宣传、知识普及、新闻报道和专题讨论,营造浓厚的建设健康城市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健康城市建设与重大环境纪念日、卫生日、爱国卫生月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市民群众参与各项公益活动,营造从我做起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和积极扶持城市卫生志愿者队伍,以群众教育群众的方式,推动更多的市民关心城市的公共卫生状况和环境状况,并从自身做起,努力改变影响健康的不利因素。

(五)促进交流,总结经验

积极促进与国内外其他地区建设健康城市的工作交流,利用各种形式介绍世界卫生组织及国内外健康城市最新信息、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探索和创新健康城市理论。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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