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健康促进与教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广州市政府第16届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地方立法,《规定》对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起来了解一下《规定》出台的相关背景和重要内容吧!
1 为什么要制定《广州市健康促进与教育规定》?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健康工作。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建成健康中国”作为我国2035年发展总体目标之一,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等,对新时代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立足国情,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显示了国家从战略层面对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空前重视。
2020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推动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广州市也需要有一部相应的规章来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 《广州市健康促进与教育规定》是全国第一部“健康促进与教育”专项立法,广州市为什么能走在全国前列?
答:广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1999年率先在全国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市卫生局《广州市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规定》,在推进健康教育法制化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2020年,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州行动的意见》《健康广州行动(2020-2030年)》,引导人们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2021年广州市率先实现市、区、镇、村四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全覆盖,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全市和各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纳入镇街公共卫生委员会专项考评配套文件内容,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行业的“健康责任”担当,大力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目前,全市11个区已全部成功建成省级健康区,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截至2023年12月,累计创建健康机关550个、健康社区(村)914个、健康促进医院301家(公立医院创建比例100%)、健康家庭976117户、健康促进企业147个。因此,广州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方面,有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外,近年来,广州市先后完成了《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等卫生健康领域立法,为健康促进与教育立法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
3 《广州市健康促进与教育规定》的立法思路是什么?
立法作为社会资源第一次分配的重要工具,为社会诸多疑难问题的解决起到了基础性调节与促进作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自身的开展正是需要整合全社会资源以共同发力,因此,展开健康促进与教育立法工作,是全面推进健康促进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是构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
通过立法构建市、区、镇(街)政府和村(居)委四级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完善市区两级健康教育机构,打造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网络。
二是总结转化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实践经验成效。
将广州市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推进健康广州行动和各区创建省健康区等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立法形式固化下来,为全市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
三是推动实现“全人群覆盖”目标。
针对广州市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离“全人群、全周期覆盖”目标有一定的距离的短板,通过立法可以突出对学生、妇幼、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不断提升健康促进的公平性、可及性、有效性。
4 《广州市健康促进与教育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规定》共25条
●包括政府部门职责 ●“两库一机制”建设 ●健康信息管理
●重要领域和重点人群健康教育
●健康场所建设 ●保障措施 ●法律责任
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明确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以及健康教育机构等工作职责,强化多部门协作,倡导“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鼓励居民和社会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建设,规范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活动。
◆一是建立健康科普资源库,为居民提供优质健康科普资源服务。
◆二是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为健康科普政策制定、健康科普信息开发和健康科普知识传播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
◆三是建立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打造专业、权威的健康信息平台,将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纳入平台管理。
(三)加强健康信息管理,净化健康科普知识传播环境。
◆一是明确在媒体及公共场所开展健康知识传播活动时,相关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法律职责。
◆二是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健康信息的协同管理。
◆三是加大对发布、传播虚假健康信息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突出重点人群健康促进与教育,实现“大群体”和“特殊群体”健康共同促进。
◆一是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完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至少安排6个课时健康教育课程。
◆二是突出妇幼健康和婚育健康教育重点,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等主体开展妇幼健康和婚育健康教育工作的职责。
◆三是针对老年人群体,明确相关部门落实健康管理服务,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开展虚假健康商品和服务识别等健康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对健康信息的识别判断能力。
◆四是弘扬岭南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知识传播与推广。
(五)强化措施保障,筑牢健康支持性环境支撑。
◆一是确定每年10月第三周为广州市健康教育周。
◆二是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促进与教育主阵地作用,扎实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健康指导、科普卫生防病知识等。
◆三是推进健康场所建设,加强各类健康促进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健康科普基地认定,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建设等。
◆四是加强保障措施。保障经费投入充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员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