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
1.治疗基础疾病
ACD最有效的治疗是治疗基础疾病,包括急性和慢性感染、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有时基础疾病不能治愈,但治疗有症状的贫血可以提高生活质量和改善预后。
2.输血
一般不需要输血治疗,仅在某些致命的情况下,如合并大量失血的慢性病贫血或Hb<60g/L时需要输血。
3.静脉补铁治疗
在慢性病贫血中补铁需慎重,只有在慢性病性贫血合并明确的缺铁,或EPO治疗造成功能性缺铁时,才需要补铁治疗。铁蛋白≤30μg/L且转铁蛋白饱和度<20%,属于绝对性缺铁,必须补铁。铁蛋白30~800μg/L且转铁蛋白饱和度20%~50%,可能存在功能性缺铁,根据临床需要补铁。铁蛋白>800μg/L或转铁蛋白饱和度≥20%,不存在缺铁,不需补铁。因为小肠吸收铁的功能受抑,所以需要补铁时首选肠道外补铁。用法和剂量参照缺铁性贫血。
4. EPO及其类似物
ACD治疗中EPO的作用已得到公认。常用重组人EPO (rhEPO)制剂有三种:epoetin-α、epoetin-β及darbepoetin(达依泊汀)。开始治疗的指征为Hb<100g/L,治疗的目标值为110~120g/L,不超过120g/L。
EPO常用剂量为100~150U/kg,或10 000U,每周3次;或者30 000~40 000U,每周1次。有反应的患者2周内Hb上升≥10g/L,减量25%~40%维持,如果Hb≥120g/L则暂时停用,Hb下降到120g/L后再以初始剂量的40%开始应用。维持Hb在110~120g/L左右。如果上述剂量应用4~6周后Hb无提高,则EPO剂量加倍,同时根据铁代谢指标,有功能性缺铁时静脉补铁,应用4~6周后仍无反应,则认为EPO治疗无效,停用。
达依泊汀是长效制剂,半衰期是普通EPO的3倍,每2~3周用1次,可以提高患者依从性,初始剂量为每周2.25μg/kg,也可以200μg,每2周1次,或500μg,每3周1次。
EPO治疗后可增加心血管事件、血栓栓塞事件发生,有血栓形成高危因素的患者可以用低分子肝素预防。长期治疗的副作用是高血压,应用抗高血压药物或EPO减量后可以控制血压。应用EPO的一个罕见的并发症是发生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性贫血,是由于产生了EPO抗体,必须马上停药。
EPO是否促进肿瘤的生长和复发,缩短生存期,存在争议。所以不建议用于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肿瘤、淋巴系统肿瘤、宫颈癌等,也不推荐用于接受激素治疗、生物治疗、放疗的肿瘤患者,只适用于正在接受化疗的患者,化疗结束后要及时停用。对于肿瘤相关性贫血是否应用EPO治疗需要事先慎重评估,权衡利弊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