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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述
    疾病概述:
    慢性病贫血(anemia of chronic disease,ACD)是临床上继缺铁性贫血之后的第二大常见的贫血,常继发于慢性感染、炎症和恶性肿瘤等疾病,一般在原发疾病控制不良的1~2个月以后发生,少数见于急性感染或炎症,因为其发病与炎症细胞因子增多密切相关,所以亦称为炎症性贫血(anemia of inflammation)。其特点是血清铁降低,但单核巨噬细胞系统有充足的铁储存。而继发于慢性系统性疾病的贫血是指伴发于慢性系统性疾病的贫血,包括慢性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内分泌疾病等(详见“其他类型的贫血”)。其与ACD的发病机制不同,一般无ACD特征性的铁代谢异常。但在某些疾病的晚期,例如慢性肾脏疾病,存在持续感染和炎症,有免疫机制的参与,也会出现与ACD一样的铁代谢异常。
  • -预防
  • +流行病学
  • +病因
  • +发病机制
    发病机制:
    炎症性贫血主要的发病机制是炎症性细胞因子增多,如白介素-6、肿瘤坏死因子、干扰素等,导致Hepcidin增多,Hepcidin会阻止铁从肠道吸收(血清铁减低),也会阻止铁从巨噬细胞中释放(储存铁增多,血清铁蛋白增加),从而铁稳态失衡,铁利用障碍,发生贫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减少和对EPO敏感性下降也是发病机制之一。自身免疫性疾病发生ACD的患病率为8%~71%,急性和慢性感染发生ACD的患病率为18%~95%。
    肿瘤相关性贫血(cancer related anemia)由多因素引起,如肿瘤本身引起的失血、溶血、骨髓侵犯、营养不良等,肿瘤化疗和放疗会导致骨髓抑制,如果这些原因排除后仍有无法解释的贫血,则要考虑肿瘤导致炎性细胞因子释放增多,引起的炎症性贫血。肿瘤发生ACD的患病率为30%~77%。
  • +临床表现
  • +并发症
  • +实验室检查
  • +其他辅助检查
  • +诊断
    诊断:
    1. 国内诊断标准如下
    (1) 贫血多为轻、中度。
    (2) 常有感染、炎症、肿瘤等基础疾病。
    (3) 多数为正细胞、正色素性贫血,也有20%~50%表现为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但MCV很少<72fl。
    (4)血清铁和总铁结合力均降低,运铁蛋白饱和度正常或降低,血清铁蛋白增高。
    (5) 红细胞游离原卟啉增多。
    (6) 骨髓铁染色提示骨髓小粒中巨噬细胞铁颗粒增多,而幼红细胞内铁减少。
    (7) EPO水平低于贫血时应有的EPO水平。
  • +鉴别诊断
    鉴别诊断:
    临床上经常会遇到ACD合并缺铁性贫血的患者,当血清铁蛋白<100μg/L时,就要警惕有无ACD合并缺铁的可能;当铁蛋白>100μg/L时可以排除缺铁,诊断为单纯ACD。如果可以同时检测sTfR,就更容易判断有无合并缺铁,sTfR增高,或sTfR/log铁蛋白>2则诊断为合并缺铁。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量(CHr)不受炎症等急性时相反应的影响,也可以帮助判断有无合并缺铁,如果 CHr<28pg,可以诊断合并缺铁(表1)。
    表1 慢性病贫血与缺铁性贫血的实验室鉴别指标
    指标慢性病贫血缺铁性贫血慢性病贫血合并缺铁
    红细胞平均体积正常或↓
    血清铁
    总铁结合力正常或↓
    运铁蛋白饱和度
    血清铁蛋白(SF)正常或↑正常或↓
    sTfR正常正常或↑
    sTfR/logSF↓(<1)↑(>2)↑(>2)
    CHr
    骨髓铁染色铁粒幼红细胞↓,巨噬细胞铁↑铁粒幼红细胞↓,巨噬细胞铁↓铁粒幼红细胞↓,巨噬细胞铁↓
    铁调素(Hepcidin)正常或↓
    注:sTfR:可溶性转铁蛋白受体;CHr: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降低;↑:升高
  • +治疗
    治疗:
    1.治疗基础疾病
    ACD最有效的治疗是治疗基础疾病,包括急性和慢性感染、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有时基础疾病不能治愈,但治疗有症状的贫血可以提高生活质量和改善预后。
    2.输血
    一般不需要输血治疗,仅在某些致命的情况下,如合并大量失血的慢性病贫血或Hb<60g/L时需要输血。
    3.静脉补铁治疗
    在慢性病贫血中补铁需慎重,只有在慢性病性贫血合并明确的缺铁,或EPO治疗造成功能性缺铁时,才需要补铁治疗。铁蛋白≤30μg/L且转铁蛋白饱和度<20%,属于绝对性缺铁,必须补铁。铁蛋白30~800μg/L且转铁蛋白饱和度20%~50%,可能存在功能性缺铁,根据临床需要补铁。铁蛋白>800μg/L或转铁蛋白饱和度≥20%,不存在缺铁,不需补铁。因为小肠吸收铁的功能受抑,所以需要补铁时首选肠道外补铁。用法和剂量参照缺铁性贫血。
    4. EPO及其类似物
    ACD治疗中EPO的作用已得到公认。常用重组人EPO (rhEPO)制剂有三种:epoetin-α、epoetin-β及darbepoetin(达依泊汀)。开始治疗的指征为Hb<100g/L,治疗的目标值为110~120g/L,不超过120g/L。
    EPO常用剂量为100~150U/kg,或10 000U,每周3次;或者30 000~40 000U,每周1次。有反应的患者2周内Hb上升≥10g/L,减量25%~40%维持,如果Hb≥120g/L则暂时停用,Hb下降到120g/L后再以初始剂量的40%开始应用。维持Hb在110~120g/L左右。如果上述剂量应用4~6周后Hb无提高,则EPO剂量加倍,同时根据铁代谢指标,有功能性缺铁时静脉补铁,应用4~6周后仍无反应,则认为EPO治疗无效,停用。
    达依泊汀是长效制剂,半衰期是普通EPO的3倍,每2~3周用1次,可以提高患者依从性,初始剂量为每周2.25μg/kg,也可以200μg,每2周1次,或500μg,每3周1次。
    EPO治疗后可增加心血管事件、血栓栓塞事件发生,有血栓形成高危因素的患者可以用低分子肝素预防。长期治疗的副作用是高血压,应用抗高血压药物或EPO减量后可以控制血压。应用EPO的一个罕见的并发症是发生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性贫血,是由于产生了EPO抗体,必须马上停药。
    EPO是否促进肿瘤的生长和复发,缩短生存期,存在争议。所以不建议用于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肿瘤、淋巴系统肿瘤、宫颈癌等,也不推荐用于接受激素治疗、生物治疗、放疗的肿瘤患者,只适用于正在接受化疗的患者,化疗结束后要及时停用。对于肿瘤相关性贫血是否应用EPO治疗需要事先慎重评估,权衡利弊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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