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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述
    疾病概述:
    作为人体最重要一部分的眼,是表现许多全身疾病的典型窗口,许多眼病是由全身疾病引起的,而妊娠的多种并发症与合并症又可引起许多眼部病理改变,与眼部病变有着紧密的联系,临床上往往从眼部损害的某些特征协助产科做出正确的诊断和预后估计,而正确的产科处理对眼病的防治更是至关重要。因此,在产科临床工作中,应当充分认识眼部病变与妊娠分娩的关系,熟悉妊娠分娩期眼部可能出现的症状和体征及其临床特点,及时做出正确处理。
    妊娠期常见的眼科疾病有视网膜损害、视神经损害、视野狭窄、视力下降及一些妊娠期特有的眼病。分娩期则常见结膜下出血、视网膜剥离等。此外,胎儿在离开母体前后的各个时期,视器官也可受到各种病理损害,包括分娩过程中及产后的某些处理措施对胎儿视器官的损害。
  • -预防
    预防:
    1.普及知识,加强孕前体检和咨询工作 孕前的某些疾病如糖尿病等,能得到有效控制后方可妊娠。对孕前即有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的患者,孕前即有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的患者一般不主张妊娠。
    2.严密监护病情 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患者应严密监护病情进展,积极给与相应处理,控制疾病的发展。如控制效果良好,症状减轻或不再加重,则一般不对孕妇造成永久性的眼部损害,分娩后可自行恢复正常。
    3.预防新生儿眼疾 临床发现孕妇视力在孕期出现损害时应考虑弓形虫感染可能。一旦发现母体感染弓形虫病,应立即予以治疗,以免胎儿继发感染。新生儿视网膜疾病重在预防。产前消除孕妇生殖道感染是预防新生儿眼科感染性疾病的重要措施。剖宫产时注意无菌操作,还可用浸透无菌生理盐水的棉球清洁新生儿眼睑和结膜,再滴入含抗生素(如林可霉素)的滴眼液,可有效预防新生儿眼炎。
    4.防止医源性损伤 产伤或新生儿严重窒息时可造成视网膜剥离,甚至失明。产程中严格无菌操作,避免产科创伤或新生儿缺氧,氧疗时防止发生氧中毒。
  • +流行病学
    流行病学:
    妊娠的多种并发症与合并症都可以引起各种眼部疾病,如视网膜、视神经的损害,结膜下出血、视网膜剥离等。同时,胎儿在母体时期视器官也可受到各种病理损害造成眼科疾病。
  • +病因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慢性肾炎、糖尿病、妊娠合并垂体瘤等多种合并症和并发症都能累及孕妇和胎儿眼部,引起许多眼部病理性改变。
  • +发病机制
    发病机制:
    1.对孕妇的影响 妊娠期多种合并症和并发症都能累及孕妇眼部健康,常见的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妊娠合并慢性肾炎、妊娠合并糖尿病、妊娠合并垂体瘤、妊娠合并高度近视眼及一些眼部特有的疾病等。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disorder complicatingpregnancy):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对视网膜、视神经及中枢神经系统均构成极大威胁,主要发生在妊娠后3个月。有报道由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或原发性高血压导致的视网膜病变发生率约1/4000,但对所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仍必须系统地进行眼底检查,因妊娠期视网膜病变是识别该病预后的重要标志,是引起临床医师警觉的信号。
    鉴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全身小动脉痉挛的病理生理特点,其视网膜动脉也有不同程度的狭窄,这一特征可长期独立存在,或缓慢地表现出来;而水肿如扩散至整个视网膜,可造成视网膜脱离。在子痫前期,视网膜血管与全身血管一起发生严重痉挛和出血;在子痫患者中,视网膜动脉压上升几乎无法控制,视盘(视乳头)水肿、眼底动脉痉挛显现于整个视网膜,常发生大量动脉血管出血,出血可在视网膜上扩散,并渗入玻璃体,玻璃体透光度降低,出现视力模糊,更严重者可因视神经萎缩而发生视野黑斑、视力极度降低,甚至失明。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导致如此严重的眼部并发症的原因,在于50%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眼部血管的病理改变是不可逆的,因此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的眼底病理改变不仅体现了对母体器官的损害,也提示对胎儿视器官损害的危险,应引起临床医师充分关注。
    (2)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原发性高血压是一种原因不明的以血压升高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独立性疾病,占所有高血压患者的90%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有缓进型和急进型之分,长期高血压可波及心、脑、肾,包括视网膜,最终导致脏器功能衰竭,其中70%有眼底改变。眼底改变随年龄增长及病程延长而增加,与血压升高特别是舒张压升高的急缓程度和病程有关。如妊娠前已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症,特别是已造成视网膜损害时,妊娠可加剧损害程度,严重时并可在分娩后发生后遗症。
    (3)妊娠合并糖尿病:原发性糖尿病有胰岛素依赖型(1型)和非胰岛素依赖型(2型)。糖尿病引起眼部的并发症较多,包括背景型(单纯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增生型视网膜病变、白内障、晶状体屈光度改变、虹膜睫状体炎、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等,其中以晶状体和眼底改变最为常见。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是糖尿病最严重的并发症之一,其病理基础是视网膜微循环异常。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主要与糖尿病病程及血糖控制程度有关,持续高血糖及血糖的急剧波动都可加速病情的发展。在妊娠合并糖尿病中,妊娠所产生的各种胰岛素抵抗因子可使糖尿病加重,严重时可发生背景型视网膜病变,甚至增生型视网膜病变,导致视力下降,极少数发生妊娠期失明,但多数妊娠合并糖尿病所致的视网膜病变在妊娠结束后能自行恢复。
    (4)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慢性肾炎50%有眼底变化,伴肾功能不全者约75%眼底受累,而尿毒症者眼底100%异常。妊娠可使慢性肾炎恶化,导致肾功能不全,甚至肾衰竭,同时侵犯视网膜,造成视网膜动脉变细、弥漫性水肿、渗出及出血,尤其是视网膜棉绒斑及视盘水肿,更可直接影响视力,预后更差。
    (5)妊娠合并垂体瘤:妊娠促使垂体微腺瘤增大,或妊娠期垂体肥大均可压迫视神经交叉部,发生双颞侧视野狭窄。因此,妊娠期视野狭窄时应反复检查,排除颅内新生物生成可能。
    (6)妊娠合并高度近视眼:近视症患者,特别在1000°以上者,其视网膜已较脆弱,分娩过程中过度用力或剧烈疼痛,可造成结膜下出血,特别是在重度近视眼患者中,不当的用力可使原已十分脆弱的视网膜发生急性视网膜剥离。这是一种产科需要注意的分娩期并发症。
    (7)妊娠合并眼部特有疾病:孕前患有虹膜睫状体炎、脉络膜炎、视神经炎者,均可因妊娠而加重病情。另外,妊娠期常可发生某些孕期特有的眼功能障碍,如近视力急剧下降、视力异常或眼易疲劳等,此类情况通过合理的视力矫正练习后可获得改善,症状在妊娠结束后可自行消失。
    (8)妊娠合并疟疾:疟疾是由疟原虫引起的传染病,恶性疟疾易发生视网膜及玻璃体出血,常形成增生性视网膜玻璃体病变等。发热期可因视网膜血管痉挛出现周期性视力障碍。
    (9)妊娠合并贫血:贫血的眼部表现与贫血的性质和程度有关。
    2.对新生儿的影响
    (1)早产:早产儿视网膜血管未完全发育成熟,出生后如给予大量吸氧,特别是当早产儿经皮血氧饱和度在95%以上时,仍继续给予浓度高于40%的氧气,此将促使未成熟血管发生收缩与阻塞,影响血管发育,同时,组织缺氧又导致新生血管形成及纤维组织增生,最终形成牵引性视网膜脱离。
    (2)产伤及胎儿缺氧:产科创伤或严重的胎儿缺氧可导致胎儿或新生儿视网膜前出血,严重时出血浸入玻璃体,可造成新生儿失明。硬脑膜下血肿合并颅内高压时,硬脑膜下血肿沿视神经浸润,使视乳头周围出血早于视网膜其他部位出血。
    (3)孕期母体特殊感染:妊娠期母体受某些病毒或其他微生物感染后,可使胎儿和新生儿罹患某些先天性疾病,公认的有风疹病毒感染和弓形虫病。
    风疹病毒感染后出生的先天缺陷儿眼科方面主要表现为小眼球、小角膜、角膜混浊、眼球运动障碍、眼球震颤、双眼先天性白内障和视神经萎缩,偶有弥漫性视网膜病伴视网膜色素沉着,后者新生儿视力很难保留。此类新生儿除眼疾外,尚可合并听力和心脏的损伤。
    弓形虫病感染胎儿后,典型的视网膜损害是视网膜脉络膜上出现圆形病灶,严重时可有渗出或结痂;合并玻璃体和前房炎症,此时新生儿的视力可完全丧失,这是导致新生儿先天性眼病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母体感染弓形虫后并不立即传播给胎儿,胎儿发病较晚,因此,若能及时发现和治疗母体弓形虫感染,避免胎儿再感染则可挽救新生儿视力。
    (4)胎儿先天性畸形:常见的先天畸形有外眼部畸形,如眼睑畸形;因染色体畸形导致的前眼或视网膜脉络膜缺损畸形;Laurence-Moon-Bardet-Biedl综合征引起的视网膜色素病合并多指畸形;Lowe综合征产生的白内障伴肾损害等。
  • +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
    1.妊娠合并视网膜疾病 妊娠合并眼科疾病时,其自觉症状并不多见,主要表现为视力模糊、黑矇或部分性视野缺损,而眼底表现是大多数妊娠期视网膜损害性疾病的最重要的临床表现,主要表现为视网膜血管改变、血-视网膜屏障受损、视网膜剥离及其他视网膜特有改变,如色素沉着或剥离等。因此,系统地进行眼底检查,仔细查找其病理特征,是识别妊娠期视网膜病变的重要标志,也是临床处理该类疾病的重要依据。
    (1)视网膜血管改变:
    ①血管管径变化:正常视网膜动、静脉管径比为2:3,当动脉痉挛而狭窄变细时,管径比可达到1:2或1:3或管径粗细不匀。
    ②动脉硬化性改变:动脉硬化时血管中心反光增强变宽,血管管壁透明度下降,动脉呈现“铜丝”甚至“银丝”状,此时,与静脉相交叉处出现“动静脉交叉压迫现象”(arteriovenous crossing sign)。
    ③静脉淤血表现:当静脉回流受阻或炎症时,静脉扩张、迂曲,静脉旁可伴有白鞘甚至血管呈白线状。
    ④血管侧支循环形成:视网膜血管病变晚期可出现异常的血管侧支或新生血管形成(neovascularization)。
    (2)血-视网膜屏障受损:多种病因可使视网膜屏障受到破坏,视网膜、脉络膜血管内成分进入视网膜内或视网膜下,发生视网膜出血、渗出及水肿。
    ①视网膜出血(retinal hemorrhage):
    A.视网膜前出血:来自内界膜和玻璃体后界膜之间,多在眼底后极部。
    B.浅层视网膜出血:来自表浅毛细血管丛,出血沿神经纤维层走向分布,呈线状或火焰状,刚出血时颜色鲜红,陈旧后变为暗红色。
    C.深层视网膜出血:来自内颗粒层的深层毛细血管丛,出血沿细胞走向垂直空隙延伸,呈类圆点状,色暗红。
    D.视网膜后出血:来自视网膜下新生血管或脉络膜毛细血管。出血位于色素上皮下时,呈黑灰或黑红色,出血量多则可以隆起,可见视网膜血管爬行其上;位于神经上皮下时呈鲜红色、境界清楚。
    E.进入玻璃体的出血:新鲜时呈鲜红色,陈旧后形成乳白色乳糜状,沉积于后下方。
    ②视网膜水肿(retinal edema):缺血、缺氧和炎症等均可使视网膜屏障受损,导致视网膜水肿,可分为细胞外水肿和细胞内水肿。
    A.细胞外水肿:由于毛细血管受损,血浆经受损管壁渗漏至神经上皮层所致。视网膜呈灰白色水肿,病变通常可逆。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视网膜水肿、炎症等。
    B.细胞内水肿:由于视网膜动脉阻塞后缺血、缺氧导致细胞肿胀。视网膜呈白色雾状混浊,短暂缺氧可恢复,但如缺氧因素不能及时去除,可使视网膜内层细胞死亡而导致视功能不可逆性受损,此时视网膜虽可恢复透明,眼底色泽恢复,但视力下降。
    ③视网膜渗出:血-视网膜屏障受损后,血浆内的脂质或脂蛋白从视网膜血管内溢出,沉积在视网膜内称为渗出。它常位于后极部,呈黄色颗粒状,称硬性渗出(hard exudate),在黄斑区时则呈星芒状排列。
    此外,由于毛细血管闭塞,组织缺氧,以至神经轴索断裂、肿胀而形成的似棉絮状的白色斑,称棉絮状白斑(cotton-woolspot),或称“软性渗出”(soft exudate),但其实质上并非渗出。
    (3)视网膜剥离:视网膜剥离(retinal detachment)是指视网膜神经上皮与色素上皮分离。由于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孔源性(原发性)和非孔源性视网膜剥离(继发性视网膜剥离),非孔源性视网膜剥离(nonrhegmatogenous retinaldetachment,NRRD)又按其病因分为牵拉性视网膜剥离和渗出性视网膜剥离。
    ①症状:发病初期,眼前感有漂浮物、闪光感或幕样遮挡,随着剥离范围扩大到黄斑部,则视力下降,严重时仅存光感。
    ②眼底表现:
    A.孔源性视网膜剥离(rhegmatogenous retinal detachment,RRD):由于高度近视、眼外伤、无晶状体眼等所致。视网膜萎缩变性或玻璃体牵引形成视网膜神经上皮全层裂孔,加之玻璃体对视网膜的牵引,液化的玻璃体经裂孔进入视网膜下形成视网膜剥离。仅有视网膜裂孔而无玻璃体牵引,并不发生视网膜剥离,称为干孔。
    剥离范围由局限性至全剥离不等,剥离的视网膜呈灰白色隆起,均有视网膜裂孔存在,格子样变性区两端和玻璃体后剥离的过程中,均可牵拉视网膜赤道部附近,形成马蹄形裂孔,格子样变性区内则好发圆形萎缩孔。应用间接检眼镜做眼底检查,是最为便捷的检查方法。可压迫巩膜下观察,有利于充分检查眼底远周边部。
    B.牵拉性视网膜剥离(tractional retina detachment):由于糖尿病等视网膜血管病致玻璃体积血,或眼外伤、眼内手术、葡萄膜炎等所致。玻璃体或视网膜下机化条带牵拉视网膜造成剥离,在机化牵拉处还可造成牵拉性视网膜裂孔,形成牵拉裂孔性视网膜剥离。眼底可见玻璃体混浊,视网膜脱离最高点与玻璃体牵拉有关,呈帐篷状外观,多数无视网膜裂孔。
    C.渗出性视网膜剥离(exudative retinal detachment):又称浆液性和出血性视网膜剥离(serous and hemorrhagic retinal detachment)。由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等血管病变,眼组织炎症、感染,葡萄膜渗漏综合征以及视网膜脉络膜肿瘤等病变所致,眼底可见视网膜剥离,一般无视网膜裂孔。
    (4)其他表现:
    ①视网膜色素改变:由于先天性发育异常、变性、炎症等可导致视网膜色素分布异常,包括色素减少、色素沉着、脂质沉着等。
    ②视网膜增生性病变:由于出血、外伤、炎症及视网膜裂孔形成等因素下,在视网膜前、后发生增生性病变,形成视网膜前膜、视网膜下膜。
    2.孕产妇常见的视网膜病变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重要的眼科病变是因视网膜毛细血管及小血管痉挛所致的视网膜改变。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例中,70%有视网膜血管压力计测量结果的改变。
    ①眼底表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的视网膜动脉均有明显狭窄的征象,这一特征可长时间独立存在,也可逐渐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视网膜血管痉挛,变细狭窄,有水肿、出血及棉絮斑样渗出。眼底血管荧光造影可见血管周围及视乳头毛细血管荧光渗出。
    在重度子痫前期时,可出现视力模糊、黑矇或部分性视野缺损。在眼底,可见眼底动脉部分狭窄,呈念珠状,随病情发展,整个动脉均发生内径缩窄,动、静脉管径比可达到1:3。此期的病理改变尚为功能性,时间短暂。如病情得不到控制,则视网膜组织将出现星状斑点、渗出、出血,继之发生视神经乳头水肿,最危险的继发症为视神经萎缩,导致失明等严重后遗症。视网膜出血还可浸入玻璃体,导致玻璃体透光度降低,出现视力模糊。
    ②眼底动脉压增高:眼底动脉压测量较全身血压测量对诊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或判断其预后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例中,视网膜动脉的脉压差常减小,这种压力改变在妊娠期高血压就可测到,往往早于眼底检查所看到的眼底动脉改变,因此,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早期应用视网膜血管压力计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当视网膜动脉压最低和最高值增加时,动脉管径已有狭窄,但仍可逆。在重度子痫前期病例中,视网膜动脉压升高几乎无法控制,眼底动脉痉挛、视乳头水肿可见于整个视网膜,严重时可发生大量眼底动脉出血。
    测量视网膜血管压力时应排除各种作用于眼底血管药物的影响以及分娩过程对血管压力的作用。
    ③视网膜剥离:视网膜的严重水肿可造成视网膜剥脱症。此种剥脱为渗出性视网膜剥离,分娩后常可自然消退,大多无视觉障碍等后遗症。但也有报道,50%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中眼部血管的病理改变是不可逆的,10%的病例发生视野缺失,甚至视力极度降低以至失明的后遗症。
    (2)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原发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时,妊娠可使原有高血压病加重。若既往高血压已造成视网膜的损害,则妊娠可使此种损害加剧,并留下严重后遗症,故此类患者不宜妊娠。多数孕妇在妊娠前可能并无明显的临床症状,视网膜的某些血管改变亦未被发现。因此,妊娠期眼底检查发现视乳头水肿、星状斑点、出血等镜像时,应警惕妊娠前高血压病已造成视网膜损害。
    高血压视网膜病变的临床分期分为四级(keith-wagener四级分类法)。Ⅰ级:视网膜动脉功能性狭窄伴有轻度硬化表现。Ⅱ级:视网膜动脉有局部器质性狭窄伴有动静脉交叉征。Ⅲ级:视网膜动脉明显硬化狭窄伴有出血、渗出等。Ⅳ级:视网膜病变加重,合并有视乳头水肿。
    按照我国1979年修订的高血压分期标准,各期眼底改变均有不同变化。
    ①高血压病I期:全身小动脉正常或有轻度功能性收缩,无器质性损害,眼底正常。当血压持续性升高或一时性急剧升高时,出现反应性局部管腔狭窄,反光增强变窄,称为动脉痉挛。此为可逆性改变,当血压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
    ②高血压病Ⅱ期:有器官损害,但在功能代偿期。眼底可出现高血压视网膜动脉硬化(hypertensive arteriolosclerosis)表现。
  • +并发症
    并发症:
    妊娠的多种并发症与合并症引起的许多眼部病理改变,若未得到有效控制均可导致孕妇眼部或胎儿的并发症,孕期前的多种疾病均可因妊娠而使病情加重而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如妊娠期的高血压可致视神经萎缩,导致失明等严重后遗症;视网膜出血浸入玻璃体,导致玻璃体透光度降低,出现视力模糊;有报道,50%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中眼部血管的病理改变是不可逆的,10%的病例发生视野缺失,甚至视力极度降低以至失明的后遗症。多种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在严重时均可引起视网膜脱离。
    妊娠的多种并发症与合并症同时也影响胎儿,如宫内病毒或弓形虫等感染,可使新生儿发生各种先天性畸形,小眼球、小角膜、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浑浊、眼球震颤、色素性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等。产伤或新生儿严重窒息时可造成视网膜剥离,甚至失明。
  • +实验室检查
    实验室检查:
    根据临床需要选择实验室检查。如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的各项检查,血糖、血脂、肝肾功能等,以及时诊断孕期的各种合并症和并发症。出生后一个月内患儿血液中检测到病毒是宫内感染的确诊证据,在母体淋巴结中发现弓形虫是宫内感染的可靠依据,弓形虫素溶解试验寻找相关补体阳性也可诊断宫内感染症。必要时应作染色体检查,如先天性前眼或视网膜脉络膜畸形为染色体畸形所致。
  • +其他辅助检查
    其他辅助检查:
    根据临床需要选择必要的检查以明确眼部病变和诊断。
    1.眼底检查 系统地进行眼底检查,仔细查找其病理特征,是识别妊娠期视网膜病变的重要标志,也是临床处理该类疾病的重要依据。眼底检查可明确视网膜血管的改变,血管管径变化、动脉硬化性改变、静脉淤血表现、侧支循环情况,视网膜出血、渗出及水肿等。视网膜剥离由于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孔源性和非孔源性视网膜剥离,又按其病因分为牵拉性视网膜剥离和渗出性视网膜剥离,而应用间接检眼镜做眼底检查是最为便捷的诊断方法,用间接检眼镜可找到视网膜裂孔,如找不到裂孔应排除渗出性视网膜脱离。
    2.视网膜血管压力检查 视网膜血管压力计测量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例中大多可发现异常的改变,眼底动脉压测量较全身血压测量对诊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或判断其预后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例中,视网膜动脉的脉压差常减小,这种压力改变在妊娠期高血压就可测到,往往早于眼底检查所看到的眼底动脉改变,因此,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早期应用视网膜血管压力计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3.眼底血管荧光造影 可见血管周围及视乳头毛细血管荧光渗出。
    4.视网膜电流图检查 因宫内感染致患儿的各种眼部先天性病变可通过视网膜电流图予以检出。
    5.视力和视野检查 颅内新生物生成可造成视力和视野的损害,如垂体微腺瘤。妊娠期垂体瘤肥大压迫视神经交叉部,可发生双颞侧视野狭窄。
  • +诊断
    诊断: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和各项检查结果确诊。
  • +鉴别诊断
    鉴别诊断:
    妊娠期孕妇的眼部病变病因复杂,临床应尽早查明病因,尤其是孕妇的全身性疾病引起的眼部损害同时可危及胎儿,造成各种先天性损害,甚至流产、早产,使围生儿发病率、死亡率增高,通过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等各项辅助检查结果,早期鉴别诊断,及时给与正确的处理。
  • +治疗
    治疗: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视网膜病变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危及胎儿和孕妇的健康,当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视网膜病变时,可危害孕妇视力,其预后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期不同而异。一般产后血压恢复正常后,多能自行好转,但个别严重者也可留下后遗症。因此,常规性地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进行认真严格的眼底检查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特别是视网膜血管压力计测量,对于早期发现眼底改变及估计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预后极有价值。
    当眼底检查出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视网膜病变时,应严密监护病情进展,同时应用血管扩张剂和全身治疗,控制视网膜血管病变的发展。如控制效果良好,症状减轻或不再加重,则一般不对孕妇造成永久性的眼部损害,分娩后可自行恢复正常。
    终止妊娠多可使眼部症状迅速消失,因此,若有严重视网膜病变,特别是有眼底出血或视网膜剥离时,应考虑尽快终止妊娠。有报道称,已发生妊娠期眼部并发症者再次妊娠时有14%复发。
    2.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 妊娠可使原发性高血压加重,并加剧对视网膜的损害,而留下严重后遗症。因此,对孕前即有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的患者不主张妊娠。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妊娠后一旦发现有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时,需及时治疗并终止妊娠。治疗方法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视网膜病变相同。
    3.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晚期严重损害视力以至致盲,妊娠可使血糖增高,促进并发症的出现和加重,因此,如孕前即有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者一般不宜妊娠,如已妊娠时,则及时防治十分重要,建议终止妊娠。
    (1)严格控制血糖:对糖尿病合并妊娠的孕妇,应在内科医生指导下,严格控制血糖,在饮食调理的基础上,及时、足量使用胰岛素,此为治疗糖尿病并发症,维持妊娠的关键。
    (2)定期眼底检查:对糖尿病合并妊娠的孕妇,应定期检查眼底,若有严重视网膜病变出现,应考虑尽早终止妊娠,此有助于眼病康复。一旦出现增生性病变,及早行激光光凝手术,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3)应用辅助治疗:应用活血化瘀中药及改善微循环药物作为辅助治疗,有可能延缓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的出现。
    (4)眼科手术治疗:对于发病早、胎儿宝贵、求子心切,而发病时的孕周尚不能使新生儿存活的孕妇,在发生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者,在产后时可予手术治疗。
    在增生期,做全视网膜光凝(PRP),以防止新生血管形成,并使已形成的新生血管退变,阻止病变继续恶化;对黄斑水肿和黄斑囊样水肿可行氪黄激光格栅光凝,阻止病情发展。对玻璃体积血不吸收、牵拉性视网膜脱离,特别是新发生的黄斑部脱离,应行玻璃体切割术。术中同时行全视网膜光凝,防止复发出血。
    4.高度近视视网膜病变 对高度近视患者,分娩前应认真检查视网膜周边有无损伤的征象,发现异常及时终止妊娠,并做相应的眼科处理。对于高度近视患者,分娩时,要特别警惕视网膜剥离的表现。分娩方式应根据患者屈光不正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屈光不正在-1000°以上者以选择性剖宫产为宜,-800°~-1000°者可阴道分娩,但建议以阴道助产为宜,避免产妇在第二产程中过多的用力和屏气。
    5.肾炎合并视网膜病变 慢性肾小球肾炎患者眼底检查一旦发现视网膜病变,提示疾病严重,预后不良。因此,若有视网膜出血、渗出,尤其是视乳头水肿时,则不应妊娠或及时终止妊娠。
    6.贫血与疟疾 及时治疗原发疾病,对症处理,有助于改善眼病的预后。
    7.新生儿眼科疾病 新生儿视网膜疾病重在预防,产前消除孕妇生殖道感染是预防新生儿眼科感染性疾病的重要措施,在接产过程中,应保证无菌操作,产后可预防性给予抗生素滴眼液或聚维酮碘(碘伏)等杀菌剂。一旦发现有导致新生儿视网膜疾病的因素时,应尽早请眼科医师予以检查和处理,以免发生不可逆的改变。
    特别是在早产儿的处理中,要高度重视氧中毒的损害,如需使用氧气复苏或呼吸机维持呼吸时,开始的氧浓度应在40%以下,然后根据经皮血氧饱和度逐渐提高。同时应监测新生儿经皮血氧饱和度,使血氧饱和度维持在90%~95%即可,不要过高。当新生儿经皮血氧饱和度维持在90%~95%时,就应逐渐降低所用氧气的氧浓度,直至换成空气,此点可有效预防早产儿视网膜病变。
    新生儿眼炎的治疗应根据眼科临床检查的结果施行,切勿随意进行,以免延误治疗造成不可逆的眼部伤害。
    外眼部畸形诊断明确后,应立即予以治疗。对新生儿两眼不对称、角膜透明度异常、眼球突出等临床表现,应尽快向眼科医生报告,以利早期纠正。
    产科创伤或新生儿缺氧导致新生儿视网膜前出血并不少见,一般出血灶很快即被吸收而无后遗症,但要特别注意黄斑区出血或出血浸入玻璃体,此可能造成严重的后遗症。
    先天性白内障对视力影响不大者一般不需手术,否则应尽早手术,以利于视力发育;对于病毒感染后出生的双眼先天性白内障则应待病毒控制后再行手术,但对于弥漫性视网膜病伴视网膜色素沉着者预后很差,视力很难保留,非手术指征。
    弓形虫病感染的病程发展有自限性,一般出生后2~4个月内可逐步自愈,治疗可加快痊愈过程,减轻眼部并发症。但弓形虫病的复发仍可造成新生儿眼部损害,因此在初发病时必须彻底治疗,并定期随访患儿的眼科检查,及时发现复发病例。预防的重点在于母体治疗,临床发现孕妇视力在孕期出现损害时应考虑弓形虫感染可能。一旦发现母体感染弓形虫病,应立即予以治疗,以免胎儿继发感染,若胎儿感染弓形虫病可能会使新生儿视力完全丧失。
  • +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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